【互聯網廣告法律政策動態觀察】3月第2期
發布時間:2022-03-31瀏覽次數:0
本期熱點
01
法律動態
1.1 國務院新聞辦舉辦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明確十大重點任務
1.2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年第二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醫療美容、網絡游戲等多個領域
02
數據與個人信息保護
2.1 工信部發文立即查處“3·15”晚會曝光的信息通信領域違規行為
2.2 工信部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整治“回頭看” 通報14款APP存在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
2.3 最高法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涉及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等多個問題
03
域外觀察
3.1 美國加州總檢察長就兒童隱私保護問題對TikTok展開調查
3.2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APP違規收集兒童個人信息處以150萬美元罰款
3.3 歐洲互動廣告局發布《后第三方cookie時代指南》,為cookie消亡做好準備
News
01 監管動態
1.1 國務院新聞辦舉辦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明確十大重點任務
來源: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官網
3月17日,國新辦舉行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據介紹,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聚焦影響面廣、危害性大的10個方面問題開展整治。(1)打擊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重點整治直播間營造虛假人氣、虛假帶貨量,短視頻賬號營造虛假流量等七類問題,并規范連麥等功能、主播和短視頻賬號及打賞行為;(2)治理網絡謠言,建立健全治理網絡謠言工作機制,壓實平臺主體責任;(3)推進算法綜合治理,督促企業開展算法備案,整改算法不合理應用帶來的“信息繭房”“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等問題;(4)規范網絡傳播秩序,以稿源管理為基礎,嚴打超范圍轉載、違規PUSH彈窗推送等行為;(5)整治MCN機構信息內容亂象,集中整治MCN機構及其旗下賬號炮制蹭炒輿論熱點、發布三俗信息、利用未成年人謀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網站平臺建立MCN機構分級管理制度,要求平臺加強信息披露,全方位接受網民監督;(6)加強對流量造假、黑公關、網絡水軍全過程、全鏈條的治理,指導網站平臺要深入排查網絡群組等重點環節,完善技術防控,升級對抗策略;(7)聚焦春節期間人民群眾使用頻率較高的平臺環節和服務類型,著力整治網絡暴力、炫富拜金、封建迷信等亂象;(8)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督促網站平臺進一步完善和推廣青少年模式,同時加強涉未成年人網絡亂象的治理;(9)整治互聯網賬號運營亂象,堅決處置假冒、仿冒、捏造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等組織機構名稱、標識等以假亂真、誤導公眾的賬號等;(10)整治應用程序信息服務亂象,以應用程序內容審核和分發平臺上架審核為切入點,壓實雙主體責任。
1.2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年第二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醫療美容、網絡游戲等多個領域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
3月7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年第二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沃美醫療美容案中,當事人在網絡平臺上發布醫療整形廣告,宣傳“現在很流行的一句話就是‘門門功課A,不如胸前一對C,說不定你的另一半正偷偷嫌棄你呢!’等內容,構成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廣告行為。上海沐良誠口腔案中,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廣告,宣傳“降低90%蛀牙概率”“九院博碩專家領銜十年診療醫師團隊”等內容。經查,上述醫療廣告內容未經廣告審查,且無事實依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以及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上海游族案中,當事人通過某代理商在瀏覽器平臺投放某游戲廣告中含“SSR 天天登錄免費拿、視頻中可直接抽到五星關羽,送頂級武將”等虛假夸大內容。經查,消費者在游戲中需要通過充值消費才能獲得上述福利,而非簡單登錄獲取,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
News
02 數據與個人信息保護
2.1 工信部發文立即查處“3·15”晚會曝光的信息通信領域違規行為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
3月16日,工信部發文要求立即查處央視“3·15”晚會曝光的信息通信領域違規行為。具體違法行為及查處措施包括:1.針對免費Wi-Fi軟件誘騙用戶點擊廣告并下載惡意APP問題。下架涉案免費WiFi軟件,查處涉案企業,對Wi-Fi連接類APP進行全面技術檢測,發現問題嚴肅處理。2.針對軟件下載平臺“高速下載”捆綁下載強制安裝軟件問題。查處涉案軟件下載平臺,督促主要軟件下載平臺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整改捆綁欺騙誤導用戶下載軟件等違規行為。3.針對未經允許獲取并泄露用戶MAC地址和手機號碼用于撥打騷擾電話問題。責令基礎電信企業立即關停涉事企業撥打騷擾電話的語音專線;對涉案呼叫中心企業進行核查,并依法予以處罰、實施行業信用管理;聯合有關部門深入整治騷擾電話有關問題,加強源頭治理。4.針對低配版兒童智能手表未經授權獲取孩子敏感個人信息偷窺兒童問題。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和專項治理,對安全能力不達標的兒童專用移動智能終端,將責令停止銷售并依法處置涉事企業。
2.2 工信部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整治“回頭看” 通報14款APP存在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
來源:工信微報公眾號
3月14日,工信部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整治“回頭看”活動,通報14款存在問題APP。超級清理王APP存在欺騙誤導用戶下載APP、應用分發平臺上的APP信息明示不到位違規問題,語音翻譯、戀愛記等APP存在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彈窗信息騷擾用戶、欺騙誤導用戶下載APP、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工信部要求此次違規的APP在3月2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被依法依規嚴厲處置。
2.3 最高法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涉及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等多個問題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眾號
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旨在積極營造有利于消費升級的法治環境,人民法院更好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本次共發布10個案例,主要涉及的內容有:1.醫療美容機構糾紛:將醫療美容糾紛納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范疇,按照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標準審查證據,規范診療活動。2.網絡服務提供者作為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格式條款中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內容存在例外情形,應以顯著方式進行提示。3.網絡店鋪應對店鋪客服的行為負責,壓實了商家主體責任,提示、督促商家加強內部管理監督,規范線上交易中商家的銷售行為。4.銷售者在二手商品網站從事經營活動構成欺詐的,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5.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遵守對消費者做出的有利承諾,經營者對承諾的解釋應按普通消費者的通常認知進行,尊重消費者的合理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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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域外觀察
3.1 美國加州總檢察長就兒童隱私保護問題對TikTok展開調查
來源:Los Angeles Times
3月2日,美國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宣布對TikTok向兒童和年輕人推廣其社交媒體平臺以及使用該平臺所帶來的潛在危害展開全國性調查。調查重點包括:TikTok為提高參與度而部署的策略,以及Tiktok為了增加年輕用戶在該平臺上的花費時間的措施。調查將確定年輕用戶使用TikTok造成的潛在危害,并評估TikTok對上述危害的認識。邦塔辦公室表示,此次調查由來自八個州的總檢察長領導,此外還有來自其他州的多名總檢察長也將參與其中。各州對于TikTok的此次全國性調查體現了美國政府加大社交媒體平臺管控力度的態度。TikTok迅速回復了此次調查并表述,TikTok致力于建立一個有助于保護和支持社區福祉的體驗,按年齡限制某些平臺功能,讓用戶根據年齡適當性或家庭舒適度來享受內容。
3.2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APP違規收集兒童個人信息處以150萬美元罰款
來源:FTC官網
3月4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因非法收集兒童數據,對健康減重專業咨詢機構Weight Watchers(簡稱WW)和其名為Kurbo的子公司處以150萬美元的罰款。WW和Kurbo銷售一種供8歲以上兒童使用的減肥應用程序。本案中,兩公司未經父母許可非法收集了18000多名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數據。該應用程序跟蹤他們的食物攝入量、活動和體重,還收集個人信息,如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出生日期。Kurbo在注冊過程中鼓勵年輕用戶謊稱自己已超過13歲,盡管其隱私政策顯示13歲以下兒童必須通過父母注冊。Kurbo也沒有提供一種機制,以確保那些選擇父母注冊選項的人確實是父母,而不是試圖繞過年齡限制的孩子。并且,Kurbo還無限期保留兒童的個人數據,只在家長要求時刪除,違反了COPPA規則。對此FTC對兩公司辦法和解令,要求WW和Kurbo刪除其非法獲得的數據,銷毀由此產生的任何算法,并為其違法行為支付罰款。
3.3 歐洲互動廣告局發布《后第三方cookie時代指南》,為cookie消亡做好準備
來源:IAB Europe官網
3月10日,歐洲互動廣告局(IAB Europe)發布了《后第三方cookie時代指南》(A Guide to the Post-Third-Party Cookie Era),旨在讓品牌、代理商、出版商和技術中介機構為第三方后cookie時代的廣告生態系統做好準備。它提供了當前數字廣告中使用cookies的背景,并概述了正在開發的替代解決方案。該指南還對以下關鍵主題進行了全面和完整的深入探討:導致第三方cookie枯竭的三個主要因素;對利益相關者和包括專業平臺在內的更廣泛行業的影響;對廣告驗和測量的影響;對當前第三方后cookie時代解決方案的概述;以及利益相關者如何為解決方案作出貢獻。《指南》認為,導致第三方cookies終結的三個主要因素分別是:與數據收集和使用有關的法律環境不斷變化發展;瀏覽器對于第三方cookie的嚴格把關;廣告攔截。目前關于第三方后Cookie時代的解決方案則主要包括:基于身份數據(Identity)的解決方案(例如CRM數據、第一方電信運營商數據)、可用于做出目標定位決策的其他廣告數據(例如參與度Engagement、曝光度Exposure)、內容相關定位(Contextual Targeting)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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